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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高端科技企业培育扶持项目发表时间:2017-07-06 16:31 (一)申请条件 (1)2016年1月1日以后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具备高水平的研发技术团队,并拥有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股东1名以上,且该高层次人才占股30%以上; (3)在A轮获得风险投资3000万元以上; (4)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增长率30%以上。
(二)申请资料 (1)申请书(登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网“www.kjj.lg.gov.cn”“下载中心”下载申请书填报,提供通过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5)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6)上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单列单位年度研发投入、年度场地租金实际支出)(验原件) (7)提供在龙岗区注册成立之后的历次工商信息变更备案记录(网上系统打印加盖公章) (8)企业信用信息单(信息中须包含: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公司的占股比例,“深圳信用网”上打印加盖公章) (9)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10)申请单位获得风险投资的书面协议或合同文本及相关投资凭证材料复印件、银行部门出具的与风险投资相关联的资金对账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11)申请研发费用扶持提供:在税务部门办理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12)申请研发费用扶持提供:由市财政部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13)申请场地租金扶持提供:经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年度场地租金支出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14)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资质证书、知识产权证书或申报文件、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自主选择提供)(验原件) (15)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三)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龙岗区科技局科技创新促进科 受理时间:常年受理 1.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世贸百货斜对面) 2.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天安云谷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1栋B座1楼) |